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陆良县联办高级中学(采购人) 的委托,对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LZC2011(GK)001
2.2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算单位 |
1 |
短焦投影机 |
42 |
台 |
2 |
交互式电子白板 |
42 |
套 |
3 |
教学电脑 |
47 |
台 |
4 |
钢制讲台 |
42 |
张 |
5 |
组合绿板框 |
42 |
套 |
6 |
视频展台 |
42 |
张 |
7 |
中控 |
42 |
个 |
8 |
有源音箱 |
42 |
套 |
9 |
投影机吊架 |
42 |
个 |
10 |
集成材料 |
42 |
批 |
2.3 交货期:要求尽快交货,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交货期将作为评标因素之一;
2.4该招标项目进行整体招标,内容不可拆项漏项,要求整体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5 交货地点:陆良县联办高级中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及代理经销的企业;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所投标段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产品的用户清单及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8日起至2011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陆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 8:30~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9:0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陆良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参加开标:
(1) 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2)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后的复印件公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要求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不可封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后果自负。投标文件中须有该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陆良县联办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陆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程红仙 联系电话:0874-6226661
传真:0874-6226661
地址:陆良县财政局四楼
邮政编码:6556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陆良县支行 账号:13560865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