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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的预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2-03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临海市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的预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

    三.项目编号:临采招2011-(GK)156

    四.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五.拟采用采购方式:

    六.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电子警察(城区12个路口机动车违法自动记录处罚系统)、中心机房设备系统。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参与投标的电子警察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投标的电子警察系统应通过公安部产品系统最新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三)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资质;

    (四)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及以上资质;

    (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

    (六)近三年以来(2009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项目的工程业绩(提供工程项目合同及交警竣工终验证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户联系电话等证明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它事项

锚点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11年12月31日17:00时前, 在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注册,将预审材料送至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临海市凯歌路6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独立法人,请持供应商报名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销售业绩(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海市办事大厅三楼政府采购窗口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参加投标资格预审。

    (三)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测试。测试效果将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评分因素列入评分项目予以综合打分。

    测试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月8日,测试顺序按报名时间前后分别进行。

    测试地点: 临海市临海大道与双林路交叉路口的指定方向

    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576-852880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6-85280672 传 真:

    6-85280675

    附:

    供应商报名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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