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受四川省司法厅的委托,就批准建设(川财采函【2010】136号)的“四川省司法厅中心机房、多功能会议室集成设备等(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购的货物均为第一次采购活动中废标的货物,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SCTC-2010-1027-167-01(2)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四川省司法厅中心机房、多功能会议室集成设备等。
本次招标采购按照采购的货物分为1个包件,为四川省司法厅中心机房、多功能会议室集成设备等,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本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万元且必须有在成都市注册的分公司,注册年限不少于2年,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项目需求书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分公司证明材料及分公司服务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注册地在成都市的,则提供本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7、主要设备(门户网站群管理系统, 舆情监控管理软件,UPS,精密空调, MCU及视频会议终端,安全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质保证明原件;
8、纳税证明材料(至少提供近3个月的)
9、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文件。
注:1、4、5、6、8、9项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第2、3、7项收原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13日9:30- 16:30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3-2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月27日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帐号:39810188000206039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3-2室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李晓渝先生,李柯先生,杨平先生,陈全红小姐
联系电话:86912387,66301245
传 真:028-86912387
电子邮件:zhaobiaoqibu@163.com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