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摄像监控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0-138)进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摄像监控设备
2、项目编号:HKGP2010-138
3、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 |
1 |
红外一体摄像机 |
14台 |
9 |
网络视频监控服务器 |
1台 |
15万元 |
2 |
日夜型智能球 |
5台 |
10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
3 |
摄像机电源 |
14个 |
11 |
硬盘录像机 |
1台 | |
4 |
摄像机立杆 |
1批 |
12 |
液晶监视器 |
3台 | |
5 |
球机立杆 |
1批 |
13 |
硬盘 |
4块 | |
6 |
射频系统 |
1套 |
14 |
机柜 |
1个 | |
7 |
2.4G无线系统 |
1套 |
15 |
线缆 |
1批 | |
8 |
电源控制系统 |
1套 |
16 |
PVC管材 |
1批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红外一体摄像机、日夜型智能球、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认证;
3、 红外一体摄像机、日夜型智能球、硬盘录像机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适用非制造厂商); 4、海口市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以下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勿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及资质资料的原件备查。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四、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五、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7日(8:3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国库支付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褚昕恬
电 话:(0898)66263006 66277173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女士、王先生
电 话:0898-66168331
传 真:0898-66180210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