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ZC—H2010100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10月11日1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密封报价(正、副各一份),迟到的报价文件我中心拒绝接收。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次询价技术规格要求中所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该替代标准应不低于技术要求中的规定,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4、如果本次询价文件中所拟的个别技术参数(特殊规定除外)属于某一产品的专有参数,投标人可以不受其限制,但是报价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如果采购中心对其质疑给予答复,以答复为准,如果未给答复,投标人投标时在其报价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明确表述清楚。
5、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其他 |
1 | 投影仪 | 见附表 | 24 | |
2 | 电子白板 | 见附表 | 24 |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四、投标资格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并加盖报名投标供应商印章的复印件。
②投标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委托报价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复印件。
④其他所必需的文件
六、技术支持服务承诺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价格、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胡京辉
八、联系电话
0558-6724777 0558-6727333(传真)
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
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致:阜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FNZC-H2010100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