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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9-29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xwzfcg(2010)080  

    三、项目简介:(一)城区视频监控工程,(二)乡镇监控中心改造,详见附件预算清单。

    四、采购总预算:壹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1486000.00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专业技术资质;

    (2)提供的视频编码设备必须符合全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平台管理接口规范,与监控平台兼容;

    (3)提供赣州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接入赣州市“天网”平台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主要工程设备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并留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购买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地点:2010年10月11日下午3:30,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投保人必须在2010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向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缴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收款单位:寻乌县会计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寻乌中山路支行,帐号:100061906610010001,款项必须注明寻乌县招标投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逾期或未按以上帐户缴交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不计息退还。

    九、签订合同时间及工程完工时间:确定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11月30日前完成该工程并投入使用。

    十、验收及付款方式: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合格证及保修卡或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货物交付完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调试运行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付货款90%, 其余10%,满一年后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十一、费用的收取:中标人必须按成交额6‰交纳代理费。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到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咨询,地址: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老交警大队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传真):0797—2831548。

    寻乌天网工程视频监控项目预算.xls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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