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TZZC2010116)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委托,就其所需“投影机等”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备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子白板 |
SMART/3M |
Board SB816/DB82 |
30 |
定位技术:DVIT、解析度大于9300*9300、超过19200波特率(bps), |
2 |
投影机 |
ACER/3M |
S5200/SPA720 |
30 |
在离屏幕1米距离的情况下,能投射81英寸大的清晰图像、远程监测和控制功能、3000ANSI 1024*768 |
3 |
音响 |
|
|
30 |
SONY摄像头,130万像数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生产或经营许可,有能力提供所招标之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泰州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质量及服务需求
提供投影机、电子白板原厂免费三年质保函原件。
四、与投标有关的事项
1、投标开始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2:3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下午3:00整。
2、投标地点: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2楼开标室。
3、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缪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23-86888092。
4、投标保证金:贰千元整(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办,开户行:中信新区,账号:0182600000795)。在我中心已有年度保证金的可不用交纳。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不计利息)。
5、报价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缺一不可:①投标报价表②售后服务承诺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7、合同生效:合同须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泰州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300元由中标方承担)。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交用户验收使用。
9、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用户正常使用无误的情况下一年后付清。
10、报价包括货物价、运费、安装调试费等直到用户正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