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从业者对哈曼(Harman)并不陌生,作为JBL Pro、AKG、dbx、Soundcraft、Crown、Lexicon等顶级音响品牌的母公司,哈曼在专业音响设备的设计和制造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对哈曼的这次收购计划,国内许多业内人士表示“看不懂”。为什么一家专注从事音响器材的制造商要涉足与之毫不相干的传媒业?
西德尼·哈曼与他的《新闻周刊》
该事件假如发生在中国专业音响行业的确令人费解,中国的企业家们最怕别人说自己做的不专业,因为“专业”意味着“专注”,中国企业在品牌宣传时通常会定位于“专业”从事某领域的“专家型”公司。
但从哈曼企业的经营理念来看,收购一本有商业价值的杂志并不十分突兀。西德尼·哈曼说:“我认为,在近几年,《新闻周刊》仍需以自己的运营模式继续开办下去。”该表态意味着哈曼除了向杂志注入资金以尽快摆脱困境外,并不会过多干预经营、采编等方面的事务。
保持所属各个品牌之间的独立经营是哈曼的一贯作风。虽然拥有JBL等一系列国际知名音响品牌,但哈曼却很多成功的把每个品牌都打点的红红火火,品牌之间不排除竞争但也有互补,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之为“专业音响人士都离不开”的行业产品。
简单归结哈曼的成功主要有两点:首先它有“根”,即各类产品均有各自独立的生产研发基地,品牌不是“无本之木”,产品线随时都可进行技术升级和统筹调整。其次它掌握核心技术,09年哈曼总裁DineshC.Paliwal在上海成立区域总部与研发中心时表示,上海丰富的人才资源是吸引哈曼的重要原因,可见哈曼始终如一的把研发创新摆在首位。
现在的哈曼已经构建起了属于自己的音响帝国,产品涵盖整个音响系统链条,即从话筒到音箱,从娱乐扩声到汽车音响一应俱全。尤其令人羡慕的是,哈曼已经成功上升到品牌经营的层次,而不是单纯的产品销售和工程应用。与此相比,中国专业音响行业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阶段。
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在品牌建设上,有很大的差距,国笙公司黄明和认为,“国外企业经营品牌,很清楚自己的理念与定位”,他认为这是国外品牌成功的关键。
品牌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品牌战略已成为知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业内预言,国产专业音响领导品牌将在音王、三基、锐丰等现有的七、八家品牌中产生,这些领导品牌会占有国内30%的市场份额。
目前实施多元品牌战略较明显的企业当属音王集团。08年金融危机,世界经济陷入困境,导致国外众多音响企业濒临亏损和破产的边缘,音王借机在海外展开了品牌收购战略,一举将Cadac等世界三大知名音响品牌收入囊中。
音王总裁助理张化军曾说,不少民营企业具备加工生产和一般技术能力,但最缺乏的实际上是核心技术和品牌。毫无疑问,音王海外三次攻城略地既拿到了多个高端品牌,又掌握了核心技术和研发团队。目前,音王是拥有品牌最多的中国音响企业之一,向经营品牌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当然有了品牌并不代表能大范围占领市场,2010PALM展国际馆的独领风骚,让客商看到了外国品牌正疯狂挤进中国市场,有参展观众惊讶的说“很多品牌之前从来没听过”,面对国外品牌的冲击,国内音响企业必然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虽然现有的竞争环境并不利于品牌的培育,但中国巨大的需求空间却很容易使少数国内品牌脱颖而出。因为产品采购更看重工程案例和应用数据,而对不少国外品牌而言这正是一块短板。
锐丰王锐祥曾自豪地说,在世界音响行业,没有一家企业能像他们这样在短短的几年内,向奥运、世博、亚运这么多重要场馆提供音响设备。锐丰甚至可以销售设备给最优秀的音响、灯光等演出服务团队,然后再返租这些团队的设备和人才参与大型活动。锐丰灵活的市场营销策略以及丰富且高端的项目应用经验使其声名鹊起。
但遗憾的是,锐丰仅借助“奥运”效应销售了LAX音箱产品、承揽了部分大型工程,离建立产品体系完备的品牌王国距离甚远。2010年第1季度,锐丰曾尝试扩张产品线,首次涉足立体声耳机领域,但到目前为止收效甚微。
企业塑造品牌必然要重视技术,国内最深谙技术之道的企业当属三基。当绝大多数企业都开始从仿制进口品牌产品起步的时候,三基就已经意识到简单的仿制并不能给企业带来发展机会。他们认为只有探索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才能引领中国专业音响潮流。为此,三基曾致力于加强世界专业音响领域内先进技术与材料的研究和应用,几乎每种产品都具备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品质很有口碑。
“内功”深厚是三基的优势,但三基人历来奉行的“低调哲学”却在一定程度上令人难以与之“亲密接触”。三基在媒体和公众视野抛头露面的机会过少,以至于行业内缺少对三基成长经验的分享,与音王集团大手笔推介宣传世博项目、锐丰逢人必谈“鸟巢”相比,三基的沉默影响了品牌知名度的进一步扩大。
总之,即便是中国专业音响行业的这些领头羊们,也只是处于单一品牌的塑造期,我们渴望在中国出现与哈曼相比肩的品牌帝国,到那时,它可以借助强大的资本实力涉足任何有投资回报的领域,就像现在的哈曼收购《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