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编号:SZCH2010-X-02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民防局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采购的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0-X-029
二、采购货物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牌型号及配置 技术指标 数量 备注
1 高清摄像设备 索尼
SONY EVI-HD1 视频信号:PAL/NTSC;摄像传感器:1/3英寸CMOS成像芯片;水平分辨率:200万像素;水平解析度:600线; 镜头:10倍光学变焦,4倍数字变焦;转动:水平±100度/最大速度300度/秒, 倾斜±25度/最大速度125度/秒;广角度:8度70度; 通信接口:RS-232C(VISCA协议); 最低照度:15LX;快门速度:1/21/10000秒;视频输出:HD HD-SDI 1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不含摄像头) 爱斯乐
AETHRA VEGA X7 帧率:15帧/秒@ 56 kbps -128 kbps;体系标准:ITU-T H.320 ISDN;视频标准:H.261, H.263++, H.264;音频标准:G.711, G.728, G.722,G.722.1, G.722.1AnnexC, MPEG 4 AAC-LD;网络协议:Telnet, SNMP, HTTP, DNS, DHCP, TCP/UDP, RTP/RTCP, ARP, STUN, SNTP;网络接口:以太网口 2口交换式10/100BASE-T 全双工 2 RJ-45;视频输入:2路HD摄像机 HDMI/HD-SDI;视频输出:2×DVI-I;音频输入:Line RCA;音频输出:Line 2 RCA (L/R)。 1 含安装调试所需相关线材
三、其它要求:
1、 质保期从项目竣工且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必须承诺在被确定成交后立即提供以上货物,安装验收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须提供三年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
3、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采购货物的安装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5、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 2010年8月18日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随产品一起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原厂出厂资料。
7、报价表(格式):
编 号__ ____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综合说明:
1、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NJZC.GOV.CN)2010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及所有辅材、运杂、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
4、货款结算: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5、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7、请贵单位于2010年8月11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8、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3、 65161672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朱勃文、陈刚
10、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民防局
电 话:0512-65150821
1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12、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3、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www.szchzb.com)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