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胶南市交警大队的委托,就其胶南市交警大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胶南市交警大队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2010CJ1018
二、招标内容:监控设备
技术参数详见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xzxk.gov.cn答疑平台。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机等)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合格的投标人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并将所有原件单独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8月13日起至2010年8月19日每天工作时间在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发售(节假日除外)。
2.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交易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3.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复印件或传真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8月24日14:00,在胶南市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胶南市北京路10号)举行开标仪式。请投标人在2010年8月24日13:30—14:00,到胶南市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需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在 2010 年 8月19日下午16: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加盖公章后的信函或传真形式联系,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发往:85166707@163.com)。报名投标人请在2010年8月20日下午16:00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答疑平台”查看本项目的答疑文件(若有),请将答疑文件下载打印并盖上本单位公章,在2010年8月23日上午11:00前传真至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逾期未传真的,视为已知悉、接受答疑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人须于2010年8月19日16:00前(到账为准)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将投标保证金3000 元交纳至交易中心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未按要求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此条款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
开户行:工行胶南支行
账户: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803028409200206991
九、本公告发布于:
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www.sunp.gov.cn
胶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onan.gov.cn/gov_lanmu/zfcg/
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nxzxk.gov.cn
十、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4楼 邮政编码:266400
联系人:张兆涛 电话: 0532—85165207 传真: 0532--85166707
十一、胶南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办公室电话:0532-85161875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