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宏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为金州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监控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州区人民法院设备采购监控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HDCG2010-0015
三、招标内容:
安检设备
监控维修及升级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经销商,A、B包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
2、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3、A包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并具有检验报告;同时应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B包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要求三级以上(含三级)。
5、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
6、近二年内参与过类似项目,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厂家授权书和法人委托书原件、A包应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并具有检验报告;同时应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套、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0年7月29(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在大连宏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84号6号公建)。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0年8月17日13:30在大连市金州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九、招 标 人: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十、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北山路84号6号公建
联系人:关雨、宁达
电 话:0411-8780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