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鄂远财采计[YCGJZ2010]174、188号计划函的要求,我中心受远安县茅坪场镇茅坪场中学、鸣凤镇初级中学的委托拟对电脑及投影仪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CZ2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茅坪场镇茅坪场中学、鸣凤镇初级中学电脑及投影仪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三、招 标 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证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文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7月23日至8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在我中心购买标书(节假日除外),本招标书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所有投标书应于2010年8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前递交到我中心。
八、定于2010年8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大厅公开招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7—3815020
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