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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纪委电教中心监控办案设施安装工程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7-01 作者:pjtime资讯组

    招标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燕群 联系电话:0572-2120615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纪委电教中心监控办案设施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G2010—205

    招标内容:监控设施

    招标方式:公开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地点: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瑞森纸厂内

    投资估计:约200万元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6月30日

    报名时间: 2010年7月5日— 2010年7月9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凤凰路800号3楼)联系电话::0572-2220041

    联系人:小潘、小黄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可以不提供原件核查但仍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

    4、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按湖政办函[2004]46号文及湖建发(2008)133号文规定执行,由业主推荐不超过1/3,其余随机抽取确定。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地点: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州市龙溪北路305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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