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0-LXXJ-032
第一部分:询价通知书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受托对县国土局LED电子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2010-LXXJ-032。
二、询价项目的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6月8日下午15:00时)4小时前登陆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 www.langxiztb.com查看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查看网站,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4小时内拨打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563-7023700)询问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四、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函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6月8日下午15:00时整。
2、报价函提交地址: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郎川大道新财政大楼六楼评标室)。
五、相关要求
1、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报价要求:含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报价修正原则: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总价相加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价相加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4、报价文件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技术响应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规定的条款。
2、各被询价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对询价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的,自询价采购文件公布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逾期视同默认,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被询价供应商或采购单位负责。
3、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所列采购内容和要求报价(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函必须由被询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前密封递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郎川大道新财政大楼六楼评标室),不接受快递,报价函中要注明所报品牌及型号。
七、对报价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在对报价函详细评估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函应该是与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询价小组只根据被询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函、及有关材料本身来决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报价函与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内容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2、报价函无被询价供应商印鉴章;
1.3、缺、漏项目不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
1.4、其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解释的;
1.5、被询价供应商的供货时间不能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2、本次询价采购在被询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条件: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后需按投标文件所示型号在承诺时间内提供货物。
2、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
本文件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宛小华
联系电话(传真):0563-7023700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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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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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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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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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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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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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单色屏;Φ5.0点阵;1R;17220点/平方米;扫描1/16;单元格规格488×244(64×32点);芯片台湾光磊芯片;尺寸:1.8米×3.1米;网络长40米左右;含安装、调试、辅材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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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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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付款方式为整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总货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产品无质量问题壹年后的第一周内一次性结清。
2、投标企业需附产品相关彩页。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组成
报价函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贵单位2010-LXXJ-032号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报价。
我公司决定无保留地接受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所有条款和报价文件所有承诺,并按合同履行全部责任。
我公司愿按如下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此次投标:
询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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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品牌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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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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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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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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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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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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