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园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0)231号)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交货地点: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指定安装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具有一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80万元(含180万元);
4) 投标人在广东省珠三角必须具备售后服务点,并提供产权证明(产权为投标人)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售后服务点和工作人员列表(包括人员职称、职位、联系电话内容)。
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0年 5 月 31 日~2010年 6 月 24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获取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
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769-22805813;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0年6 月 25日上午9: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6 月 25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 6月25 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联系人:潘振宇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 5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