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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及执勤仪系统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5-27 作者:pjtime资讯组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洲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洲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及执勤仪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WZ-XD03DYW10A022

    二、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洲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及执勤仪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9.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01: 视频会议系统及执勤仪系统(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需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二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设备的经营资格;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现场备查)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5月21日时分起至2010年6月10日时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10:00(注:上午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6月11日上午10: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大亚洲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2809944

    电话:0752-5576400

    传真:0752-2800380

    传真:0752-5576400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洲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516001

    邮编: 51600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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