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家电行业在上世纪80到90年代经过迅速扩张之后,城市市场趋于饱和,家电产品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产品售价整体下跌导致厂商利润迅速下滑。在平板电视领域,自2005年全面价格战之后,电视厂家的净利润仅剩1%-3%。
目前的电视厂商,也仅仅是在卖出电视后,只能等着回收旧电视来赚取点利润,他们早已厌倦了这样的角色。他们也想像苹果公司一样,销量从来不是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而利润却是最多的。互联网电视,让电视厂商看到了这个希望。
互联网电视,是利用宽带网络,将互联网络技术和电视技术相结合,向家庭用户提供网络视音频等内容的设备。2009年,自创维酷开电视之后,互联网电视逐渐成形,国产电视厂商也开始相继推出、完善网络电视的功能。
然而自8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互联网陷入一片尴尬之中,按照该规定目前只有国家网络电视台(CNTV)一家能向互联网电视提供内容,不能享受网络上丰富的内容,消费者还会愿意为互联网电视买单吗?可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电视厂商的热情。
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TCL全面停产40英寸以上非互联网电视产品,所有大屏幕电视流水线全面转入互联网电视生产;长虹全面停产32英寸及以上普通平板电视转而生产附带网络功能的新机型;而康佳对互联网电视的推动力度更大,自今年五一之后,将全面停产所有非互联网电视。
而互联网电视在消费者方面也受到了热捧,据奥维咨询统计,2009年1-12月,共销售互联网电视99.1万台,销售额达71.1亿元,分别占整体平板电视市场的4%和6%。2010年一季度,中国市场互联网电视销量82万台,截止到今年5月上旬,互联网电视占整体平板电视的零售量比重已升至12.7%,而在2009年11月中旬该比重尚为5.4%。分析师预测,2010年年底,互联网电视的销售量比重将超过35%,预计全年互联网电视销量超过770万台,市场增速超过700%。
在电视厂商看来,互联网电视不应该只成为一台用来追求产品功能差异化的普通电视,在它背后应该形成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从内容的制作到电视终端再到用户。电视厂商有希望在内容这一环节分一杯羹,而且,广电总局《互联网视服务管理通知》又把网络内容商挡在了外面,电视厂商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应对和构建节目内容整合平台。
TCL、长虹、创维等国内主流彩电厂商,已然深刻意识到对内容的控制程度将成为决胜市场的手段,部分主流厂商已经有所行动,希望借助“ipod+iTunes”的捆绑模式,打造“硬件+内容”的发展之路。
未来彩电业的竞争将从单纯以产品为竞争筹码的方式逐渐演变为依赖内容、软件、芯片等多元素的综合平台竞争,而整个行业的发展则需要产业链的紧密合作,才能最终实现多方共赢,从而更好的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
所以对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厂商们有野心也有希望,更符合消费者的利益,已成为中国平板电视的必然趋势。借助互联网电视,我国的电视厂商也有希望摆脱因上游面板技术的缺失造成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