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广电网、电信网在监管体制和运营体制的差异和冲突已经成为三网融合的关键障碍,然而要改变现状显然需要时间,为此李东生提出了“三步走”最终建立独立监管机构的建议。
李东生告诉记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建立融合的有效的监管体制,就必须采取三步走的策略。”
他认为,第一步要成立国务院部委协调机构,“要改变此前分割的现状,需要强有力的高层领导和协调,需要负责任的专家咨询,需要公开的全方位的民众监督以高效的机构来执行”。
“三网融合一定要在高层行政的干预下推进,这是打破僵局的重要一步。”李东生说。事实上,目前国务院关于三网融合的实施细则依然在制定中,不过,相关方面已经将发改委、广电总局、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十多个相关部委的主要负责人联合起来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
然而在国务院跨部委协调机构的成立中也自然会存在着各部门利益的博弈。李东生告诉记者,“关于三网融合的框架性协议各部委已经讨论了几年时间,目前10个试点城市的名单也要到5月才能出来,要落实实施细节显然需要时间,我们的体制需要更高效。”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东生提出的第二步就是要实施实体机构的融合。李东生告诉记者,“僵化局面打开、积累一定经验后,实现实体机构的融合,可以考虑在同一个部委下设立不同专业局来分别处理广电和电信的监管事宜,目前美国的FCC就是这种模式。”
1934年成立的美国FCC是直接对国会负责的政府独立机构,其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并对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子产品进行安全认证许可。
不过,FCC模式并非李东生建议的最终模式。他提案中提到的第三步就是建立独立的大监管机构。他解释说,“三网融合的运营系统相对成熟稳定后,则需要完全融合成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大监管机构实施全面监管职能,目前全球范围内英国的OFCOM就是此模式的代表。”
除了监管体制的改革外,李东生还建议国家牵头着手制定三网融合的整体技术性标准、规范和配套流程,同时尽快制定各项配套改革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如制定明晰的三网融合整体技术标准纲要草案并逐步完善;制定IPTV、手机电视、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牌照的发放条件和流程;IPTV二次落地制的规范;互联网互联和结算的规则等。
另外,李东生还建议,从有效调控三网融合风险出发,建议实施建立“3+1”行业架构。即3家电信运营商加1家有线电视运营商,这既是国家有限资源的最佳配置,又是考虑了历史和现实的理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