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财政局委托,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采购电子屏,现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 NXLW10056
二、项目名称:电子屏
三、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相关资料:
1:注册登记相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原件);
2: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其他应具备的资质。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先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预审,凭市人民检察院的推荐函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购领招标书。
六、招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0年3月24日
七、开标时间:2010年3月24日16:00时整
八、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电子屏
以上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请登陆http://www.nxlw.gov.cn/点击"和谐灵武"详见《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电子屏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九、标书制作费: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十、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文化路财政局东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 联系人: 张秀莲 查学平
联系电话:09514021324 13995396028
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