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指挥中心及机房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指挥中心及机房维护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交通管理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指挥中心及机房维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0(2009)-7-G-27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拥有正式员工15人以上(以社保单为准);
(5)投标人为太原本地工程公司或有正式成立的分支机构,并配备有工程专用车辆和工作器械;
(6)投标人须具备同类工程项目承建经验(需提供近二年同类工程项目实施案例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曾参与交警指挥中心或非现场处罚系统的建设,熟悉交警业务并掌握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的建设情况(需提供书面证明)。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2月9日-2010年3月3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6、投标时间:2010年3月4日上午8:00-9:00
7、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0年3月4日上午9:0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9、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030001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95号
招标程序咨询人:樊 宁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15、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