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CJ2010-X-143-A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之委托,对其采购的如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视频分配器 |
金灿JC-8G0102V
8进16出 BNC接口 |
1个 |
|
2 |
三角架 |
伟峰666 WT-666钢管三角架 |
1个 |
|
3 |
视频终端移动机架 |
定制 |
1个 |
|
4 |
光纤收发器 |
4个 |
二、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须安装调试到位。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投设备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免费质保期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询价响应单位需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的时间要求提供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注明最快的交货时间。
5、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需出具中标设备原厂提供的三年质保的服务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提供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供的视为无效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标段的注明标段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0年12月13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财政预算的前提下,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安装、配件、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完成时间:中标之日起3天内,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5、提供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本次所采购内容要求及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期限: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
8、售后服务:成交单位接到采购单位的报修电话后,应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12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的服务。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供方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A、B、C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
13、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68669209(行政中心)
传真:0512-652388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