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频会议的应用中,如果要达到完美的会议效果,除了取决于设备产品的性能之外,会议室装修的合理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一个标准的视频会议室对于光照度、音响效果以及整体布局都有严格要求,即适度的光照度、完善的音响效果、合理的布局。
适度的光照度保障会议画面色彩逼真
所谓光照度,就是通常所说得勒克司度(lux),表示被摄主体表面单位面积上受到的光通量。1勒克司相当于1流明/平方米,即被摄主体每平方米的面积上,受距离一米、发光强度为1烛光的光源,垂直照射的光通量。光照度是衡量拍摄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适应的灯光照度也是会议室应用的基本必要条件。
目前,摄像机均有自动彩色均衡电路,能够提供真正自然的色彩。一般来说,会议室应避免采用自然光源,而采用人工光源,所有窗户都应用深色窗帘遮挡。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从窗户射入的光(色温约5800K)比日光灯(3500K)或三基色灯(3200K)偏高,如室内有这两种光源(自然及人工光源),就会产生有蓝色投射和红色阴影区域的视频图像;另一方面由于召开会议的时间是随机的,上午、下午的自然光源照度与色温均不一样,造成画面色彩质量的不可控制性,影响观赏效果。
在使用人工光源时,应选择冷光源,诸如“三基色灯”(R、G、B)效果最佳,避免使用热光源,如高照度的碘钨灯等。会议室照度的控制,要采取不同区域不同对待。对于摄像区,诸如人的脸部应为500LUX,为防止脸部光线不均匀(眼部鼻子和全面下阴影)三基色灯应旋转适当的位置,这在会议电视安装时调试确定;对于监视器及投影电视机,它们周围的照度不能高于80LUX,在50~80LUX之间,否则将影响观看效果,对于文件图表区域,为了确保文件、图表的字迹清晰,照度应不大于700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