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拟采购一批研究生教学用设备,根据《“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包件一: 投影系统(按下列表分项报价)
序号 |
产品及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投影仪 |
投影技术3LCD,亮度为3500流明以上,灯泡寿命2500小时以上 |
20 |
2 |
投影仪灯泡 |
与上述投影仪品牌相同原装灯泡 |
10 |
3 |
投影仪幕布 |
电动挂幕, |
12 |
1)选购范围
拟在爱普生、松下、NEC、索尼知名品牌中选购。
2)到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交货,安装所需吊顶、固件、线材等附件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3)付款方式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4)售后服务
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详细的保修年限、范围、费用、响应时间、保养间隔等维修服务条款,以及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和维保的收费标准。投影仪需至少3年整机免费质保,至少1年灯泡免费质保。保修期间中标方免费负责保修保养,保养细则需在投标书中释明。
包件二:多媒体教室中央集中控制系统 (按下列表分项报价)
序号 |
产品及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央集中控制系统 |
网络型集控,含8口网络交换机18台及24口网络交换机一台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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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 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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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3 |
彩色摄像机 |
水平清晰度510线以上,照度1Lux以上,含镜头、防护罩、支架及辅材 |
18 |
教室监控系统 |
4 |
硬盘刻录机 |
16路网络硬盘,D1格式,知名品牌 |
2 | |
5 |
液晶显示器 |
飞利浦 42英寸 |
2 | |
6 |
IP电话对讲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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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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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源音箱 |
漫步者R1000TC或同参数其他知名品牌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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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货期限
中标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设备安装
设备需中标人负责自行承担运费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所在地,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其中,中标方需将投影仪、电动幕布等投影系统与本包件集成安装;底楼6个教室原则上利用已经敷设的线缆,其它教室所需线材、安装附件等由中标方负责购置。
3)付款方式
所有设备运至我校指定场所并经我校对设备及相关证书等开箱验收合格后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4)售后服务
投标人必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详细的保修年限、范围、费用、响应时间、保养间隔、违约责任等维修服务条款,以及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和维保的收费标准。产品要求至少免费三年保修,终生负责维修。如发生故障,维修事宜直接由供货商联系厂家解决。
如果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商的投标价格均超过上海交通大学本项目预算,上海交通大学将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投标商应考虑高校的特殊性给予最大的优惠。
根据学校规定:中标单位需支付中标金额1%的中标服务费。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系统配置的情况,评标方法将采取打分议标的方法,评标办法见附件。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一式六份(一正五副)于2010年12月23日下午15:00前交于闵行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处进口科)新行政楼B楼407室,邮编200240。联系人:朱斌雄(34205925*181),肖沙(34205924*180)。逾期未交者,被视为放弃投标。
用户联系人:陈兵 13564243037
附件:
评标办法
一、 评标依据和原则:
1、 本项目评标由评委根据本评标办法的规定,按顺序依次分产品性能、售后服务因素和价格因素二个部分各自打分,分项计分。产品性能、售后服务因素占50%、价格因素占50%。
2、 评审要点的相应权重设置如下,价格因素中“投标最终价格”评审要点的打分精确到0.1分,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均精确到0.5分。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的总分值。
3、 各评委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打分。
二、 产品性能、售后服务因素: 50分
评审要点如下:
1、 投标设备是否能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10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最低得分为5分
2、 投标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性价比; 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最低得分为4分
3、 投标设备的功能性能和运行安全可靠性; 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最低得分为4分
4、 投标人类似设备的业绩 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最低得分为4分
5、投标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工作计划合理性、适应性; 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最低得分为4分
6、投标人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 8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最低得分为4分
三、 价格因素: 50分
评审要点如下:
1、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 45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3家),以平均价为基准价;超过3家时,以去掉最高、最低价后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高出1%扣0.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不扣分。精确到0.1分,中间数值采用线性插入法。本项的最低得分不低于30分。
2、 付款方式及交货期; 5分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分。
四、 评标决标程序
1、 综合评价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在讨论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产品性能、售后服务因素和价格因素得分总和最高的前2名(按得分高低排序)为预中标单位。
2、 若第一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则业主可以选择第二预中标单位为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