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分局无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分局无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G20100812
三、招标内容:
无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①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所投产品(打印机)必须为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发的第八期节能产品清单内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和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磁盘矩阵、监控主机、3维摇杆、网络智能高速一体球、网络300万像素)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四)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三年;
(五)所有中标货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保证3年内免费维修。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合法有效授权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外地企业须提供)、承诺保证3年免费维修的证明资料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的原件仍需在开标时携带到开标会现场,以备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0年12月16日起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6日13:30到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6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 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安分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 系 人: 康健 电 话:0411—82440355-8032
传 真:0411-82441060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北石道街支行长兴岛分部3400203009300017317
十三、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28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