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 ,对其所需的LED户外电子屏及保密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吴采(公开) [2010] 077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LED户外电子屏及保密设备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PH10mm户外电子屏2块,防火墙及终端安全管理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经销企业具备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
4、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七、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发传真,预审资格合格后,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评测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18日下午5:3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1年1月19日下午2:30 (14:30)。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1月19日下午2:30时 (14:30)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厅
联系人:余丽华 郝家丽
电 话:0953-2011093(传真) 0953-2010691(传真)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