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家具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家具及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G20101201
三、项目内容:
A包:会议桌1张、会议椅22把、会议椅(带写字板)38把、沙发2套、长茶几2个(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B包:会议音响4只、功放1台、手拉手会议主控机1台、液晶电视1台、空调2台、窗帘3套、地毯1套等(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注:①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②B包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液晶电视和空调)必须在第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且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
(二)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至少三份;
(四)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谈判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三年;
(五)所有中标货物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保证3年内免费维修。
B包: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如是代理经销商须有所提供产品(除窗帘和地毯)的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至少三份;
(四)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谈判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三年;
(五)所有中标货物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必须保证3年内免费维修。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提供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近两年至少三份供货业绩、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外地企业须提供)、承诺保证3年免费维修的证明资料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0年12月1日起每天0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发售谈判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七、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8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
十二、采购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系人:康健 电 话:0411-82440355-8032
传 真:0411-82441060 电子邮箱:dlhuacai@126.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北石道街支行长兴岛分部3400203009300017317
十三、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28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