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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局超速抓拍及监控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12-27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超速抓拍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2010094

    二、招标内容:

    1、新建监控点 14处 2、改造原有监控点 6处

    3、通讯线路 22处 4、中心建设 2处

    5、后盐收费口改造 1项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除外);

    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高清特写摄像机和服务器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5、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作为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0年12月23日起每天8: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01月12日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受理区(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01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 君

    电 话:0411-84350800-8003

    传 真:0411-84359600

    电子邮箱:ddztb@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和平广场分理处 3077 5632 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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