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蔡甸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0-163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交通道路、路口、重点部位。
3、建设规模:190个治安监控点,50个方向卡口系统,20个方向红绿灯系统。
4、招标内容:蔡甸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集成、调试、辅助工程建设及5年运行维护。包括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子系统、前端监控点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超速和红绿灯电子警察子系统、监控中心子系统(含机房装修改造)、安全平台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传输网络子系统共八个子系统以及包括管道线路的租赁服务(租赁期5年)和前端设备取电(含5年电费)。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监控中心90个日历日)。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4、谈判供应商主体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5、近两年内完成过类似中心城区道路安防监控项目工程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由网络运营商和唯一系统集成商联合组成,联合体中主体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四、有关事项:
1、谈判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谈判供应商可以在2010年12月23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9:3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备案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二部)进行报名后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2、谈判时间:2010年12月30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谈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27-84943191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江虎(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熊主任 投诉电话:027-69845623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