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显示屏 |
像素直径φ5,像素密度17200点/平方,点间距为7.625mm,单红色。 |
m2 |
4 |
包含软件的整合调试运行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保证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显示屏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5、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将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按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到位。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响应内容:
序号 |
品名 |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安装调试到位时间 |
质保期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最快安装调试到位时间,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询价文件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0年12月20日下午2:30在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财政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财政预算的前提下,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质量保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在质保期内因所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并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的服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验收期限:货到后5天内。
9、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2、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姚继波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传真:0512-6523889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