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DNCG[2010]120号。
二、招标内容:检察院审讯系统和安保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总预算38万元。
三、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格;
2、在赣州市区设有分公司和维修服务机构,能提供4小时内现场服务;
3、可提供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个月免费包换、一年免费保修的服务承诺。
四、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12月16日11时前在我中心报名(受理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2月16日11时在我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费的发票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在赣州市区设有分公司和维修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个月免费包换、一年免费保修的服务承诺书。
以上证件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经审查不合格,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投标。
六、监督机构:定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298258。
七、未尽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797-4260968。
定南县招标投标中心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