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红外中速球摄像机和红外一体化摄像机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10-349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
本次主要采购项目:红外中速球摄像机21台、红外一体化摄像机2台,共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评标方法和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投标、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6、招标文件售价:收取标书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JXYCCG-2010-349),电子邮箱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未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送上述传真,恕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平安支行,账号:1508201029000022788。
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郡
11、电话及传真: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