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视频会议系统” 组织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称供应商)参加。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GSJY-2010-028
2.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的安装调试、相关应用培训等,以及不少于3年(含)7×24小时售后技术服务等。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熟悉政府及教育部门办公业务和管理流程,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谢绝联合投标。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领取标书时间: 2010年11月9日-2010年11月18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7.领取标书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二楼(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
8、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19日14时。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二楼(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19日14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二楼(杭州市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74060
1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