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技侦大楼审讯监控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编号:崇招询采2010-11-5
(二)招标内容:监控系统一套。具体货物、规格、型号详见《采购要求》。
(三)投标须知:
1、2010年11月12日上午12:00前报名,询价文件工本费用100元/份;报名地点: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投标交易报名处;询价文件工本费到账后(须经中心确认),可接受传真报名,询价文件可自行下载。
2、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1月12日下午15:00,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评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货款、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中标商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此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195588元。报价人的每项报价均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及市场价,否则不予授标。
4、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②具有省级安防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③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5、投标时须递交资格审查材料:①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投标人身份证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④相关资质证书。
6、报价方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本此采购分一个品目,不可分项投标。
7、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采购单位、经销商各执一份)。
8、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9、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到崇义县检察技侦大楼并安装调试。
10、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
11、付款方式: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毕付总货款的30%,满一年付货款余额的30%,满二年后付清所有货款(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中标商)的正规发票方可结账。
12、报价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报价单③偏离表④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每一页加盖公章)、副本2份(须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本、副本如有偏差,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14、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单位组成。此次采购在预算价格内并满足采购需求以最低价为中标。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汇、存方式向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37039284000009441)缴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2010年11月12日12:00前确保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16、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崇义县章源大道1188号
联系电话:0797-3817880 联系人:张女士
传 真:0797-3817880 网 址:www.cyztbzx.com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