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消防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晋政采[2010-344]J105-A301
二、项目名称:消防及监控设备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两包,报价人只能对其中的一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消防设备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消火栓 |
台 |
1 |
|
2 |
水带 |
米 |
200 |
|
3 |
水枪、接扣 |
支 |
10 |
|
4 |
维修和换剂 |
个 |
310 |
|
5 |
灭火器 |
台 |
50 |
|
第二包:监控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彩色高清摄像机 台 46 2 高清智能红外快球 台 4 3 监控电源 个 11 4 室外防护箱 个 3 5 8路光端机 套 5 6 4路光端机 套 3 7 视频分配器 台 3 8 硬盘录像机 台 3 9 DVR硬盘 个 6 10 矩阵控制主机板卡 块 4 11 室内云台全方位红外高速球型摄像机 台 4
注:(1)具体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2)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特定条件:第二包要求具有公安部颁发的通过年检的安全防范资质。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3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第一包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第二包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第一包谈判文件只能对第一包进行投报,购买第二包谈判文件只能对第二包进行投报。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0年11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武宿民航南路26号
联 系 人:赵镇
联系电话:13803402569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琪 卢思嘉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联系 电话:0351–4039338
传 真:0351–4037638
开户 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 银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