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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声像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11-23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公安分局部分声像监控系统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编号:ZC20100208

    项目名称:长宁区公安分局部分声像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标包或者全部标包进行投标。

    2、第一标包、内部声像监控系统部分:长宁区公安分局现有内部声像监控系统的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替换,相关通用硬件设备(摄像机、录像机、DVD专用硬盘等)的提供、安装及调试。

    3、第二标包、城市图像监控系统部分:长宁区城市图像监控系统部分设备的更新建设,相关通用硬件设备(摄像机、云台防护罩、视频分配卡等)的提供、安装及调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第一标包投标人须符合:(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工程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4)具有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第二标包投标人须符合:(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工程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4)具有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1月26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05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周二)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茅台路476-1号4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对应相应标包)、本单位在本市有固定工程技术人员的说明资料(限A4幅面2页以内)、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内容包括业主名称、联系电话、合同金额、项目规模等信息,限A4幅面2页以内,对应相应标包)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丁慧杰、沈晓青

    联系电话:52062501、52062503

    联系传真:5206251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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