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曾经有媒体报道,在国外,对于废旧家电的处理非但不能将其作为折旧品卖掉,反而要向回收企业交纳一定的处理费。这对于刚刚步入小康社会的中国百姓来说难以理解。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废旧家电处理也将告别免费时代。
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551号令,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日前又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目录》将于2011年1月起生效。
此《条例》一出,意味着我国废旧家电处理的收费时代到来,同时也意味着废旧家电处理的相关产业链迎来发展时机。
“我们目前其实都是政府补贴的,没有什么利润,就是赔本赚吆喝,政府规定什么价格我们就收什么价格。”对于收费时代的来临,北京天龙天天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张小姐认为对其公司来说,是一个大好时机。
其实像天龙天天洁这样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其主营业务并不是废旧家电的回收,而是报纸、文件等纸质类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处理。其废旧家电回收业务大多属于公益性质,并未产生多余的利润。
“废旧家电的拆解费用主要靠政府补贴,我们送过去只是节余一个货款,比如说我们收的三块钱电视,他们也是扣的三块钱,中间不产生利润,没有差价,我们公司主营业务不是靠这个,主要是废纸回收。”张小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解释道。
有媒体报道,在此次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力资本等费用的上升,一些回收、拆解企业反而出现了亏损,致使这些企业热情下降。那么以后废旧家电处理的收费是否会带动相关企业热情呢?
“这一《条例》对于家电处理企业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但此消彼长,对于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应该不是个好消息。因为家电制造企业多卖一台家电就要多交一份钱,但企业肯定是不会承担这部分钱的,因为我国家电业利润已经够薄了。它们只有转移给消费者,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会抑制家电消费的。” 数字华夏(北京)品牌传播研究机构首席顾问姜培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由于涉及到各方利益,目前对于废旧电器处理的观点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废旧家电处理将不再免费。这将进一步加速废旧家电的回收、拆解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