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书
采购项目类别:其他
编号:SZYC2010-CL-X-11
受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南门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室外显示屏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 采购内容:
备注:1.显示屏尺寸按附件规格投报,成交后根据各商家店铺具体安装环境微调后实施安装调试工作。
2. 附件中原器件所推荐的品牌仅供参考,凡达到以上品牌档次并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均可。
3.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之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免费质保期要求至少2年,响应时间4小时内。
4. 显示屏主控计算机:甲供。报价中包含每套显示屏控制软件及安装。
二、现场施工要求
1、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及现场警示标记,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如因需要须临时断交通,有关申请手续由成交单位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协调。
2、现场施工结束,产生的垃圾须立即清扫干净,做到垃圾随产随清。
3、妥善处理好各类电线、电缆情况,不得出现剪断、拉扯、挂擦电缆等情况。施工单位施工中如出现损坏电力、通讯等管线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应责任。
4、施工时处理好与周边店铺、居民、行人的关系,避免扰民事件发生,如出现纠纷、伤人事件由施工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5、如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交警、城管、环保等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执法的,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三、 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 企业相关资质:制造或销售、售后维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6.交付使用日期。
7.报价表
格式:
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材料 |
单位/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五、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店铺商家收取合同金额50%,待设备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异议付至合同金额95%,一年后无质量异议付清。
4. 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在财政预算之内最低价成交。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6.请贵单位于2010年11月5日 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 苏州市人民路905号(苏州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邮编:215002。
7. 投标单位的《询价响应报价表》盖章有效,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为真实,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此外,合同必须经苏州沧浪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即生效。如无正当理由而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财政部门列为不诚信名单而予以通报,禁止其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5158110 传真: 65816522。联系人:高飞 。
10.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南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佳 电话:65103287
11.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