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平顶山市新城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城区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 资金来源 政府融资
三、 项目内容 系统采用47台高清智能快球摄像机、传输设备、监控中心设备、防雷部分,传输线部分,监控室装饰工程等等。
四、 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商部门允许本项目生产或经营的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
2、近三年来具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业绩(单项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防资质。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有效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高速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授权书或有效的长期代理证书。
5、 投标人在平顶山地区注册有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注册时间截止于2010年6月30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7、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 媒体发布及报名注意事项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1日
详见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湛河宾馆三楼322室
3、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联系电话:0375-2667863 监督电话:0375-2667665
招标代理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 贺 电话:15994006978 897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