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委托,对其所需金福大厦办公楼建筑智能化工程(监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设备供货与安装能力及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金福大厦办公楼建筑智能化工程(监控)采购
二、招标编号:DGCG10-053
三、招标内容:
一体化彩色球型摄像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半球彩色摄像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电梯专用摄像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嵌入式硬盘录像机、21寸监视器等,详见招标文件。
注:除以上标明“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字样的产品外,其它产品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交货地点: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一体化彩色球型摄像机、半球彩色摄像机、电梯专用摄像机、嵌入式硬盘录像机)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六、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证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节假日休息。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0年12月1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0年12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电话:0411-39700127 39700112(FAX)
地 址: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 编:116023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行大连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