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武汉教育信息监控系统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文件编号: XJZX-WHS-HW-2010-438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武汉教育信息监控系统
1 |
机房监控系统 |
政府采购计划为78万元
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为废标 |
2 |
IP SAN存储系统 | |
3 |
机房KVM集中控管设备 | |
4 |
网络安全网关及杀毒软件升级 |
三、参加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⒉ 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书;投标人为货物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厂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
⒊ 投标人近三年应承担过3个以上类似系统项目的成功案例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⒋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⒌ 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⒍ 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⒈ 谈判文件于2010年11月9日起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⒉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⑴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⑸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⑹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业主评价);
⑺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本地售后机构的登记文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被委托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五、谈判事宜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及开标会时间:2010年11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 胥新宏
电 话: 85642233
代 理 机 构: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 周? 王蓓
电 话; 82822296
传 真: 82822983
监 管 部 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办
联 系 人: 薛杏珍
联 系 电 话: 85730453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