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1010-0005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市政公用局机关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0-08-1417-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0-08-1417-Z01 1900000 1900000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0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0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0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0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桥梁超载动态监控系统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无线便携式汽车称重仪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固定式动态汽车称重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二十、付款方式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80%,保留20%质保金,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80%,保留20%质保金,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 分期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80%,保留20%质保金,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null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null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null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null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null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5年上门保修,终身维修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第二包: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2年免费上门维修保养,终身保修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第三包:执行国家三包规定,3年免费上门维修,终身保修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4000 元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4000 元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4000 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
桥梁超载动态监控:综合评分法
便携式汽车称重仪:综合评分法
动态汽车称重系统: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7
联系人:
张华宇 电话:88779603
张辉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项目负责人:陆宇
联系电话:85251868 85251858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邮 编: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