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治师范学校、长治市公安局等单位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GK[2010-69]
二、项目名称:数字法庭设备、室内外显示屏、办公自动化设备等
1、投标人必须根据经营范围进行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室内外显示屏(预算775935元)
第二包:等离子电视、摄像机(预算690000元)
第三包:办公自动化设备(预算175800元)
第四包:网络设备(预算155220元)
第五包:网络教学设备(预算181440元)
相关报名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带三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并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备案。
每包中注“*”的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时与用户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0日 至 2010年11月16日。
2、发售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百元整 ¥:3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长兴中路305号2266房间)。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0年11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长兴中路305号2266房间)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强
联系电话:0355-2119015
传 真: 0355-203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