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0-92民警培训中心会议室音响视频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2143HT136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92民警培训中心会议室音响视频系统
三、采购预算:18.281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10-92民警培训中心会议室音响视频系统;
2、用途:业务;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期:合同正式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验收;
5、交货地点:广东省,用户指定地点。
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25日起至2010年1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在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2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88 电话:020-83110987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020-831109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邮编:510030 邮编: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标书款及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