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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11-01 作者:pjtime资讯组

    杭州市公安局作为采购单位,就杭州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一、招标编号:HZGA-2010-40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三、招标内容:在2个新建的会议室各建设1套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三年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领取标书:

    1.时间: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安局后勤楼406室(杭州市华光路35号)。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安局后勤楼5楼会议室(杭州市华光路35号)。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安局后勤楼5楼会议室(杭州市华光路35号)。

    九、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安局,联系人:谢庆江、张晓玲,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0571- 87280237、87280232。

    杭州市公安局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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