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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标准厂房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11-10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经开发区财政部门批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就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LED显示屏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编号:XXDH10-033-2号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参数要求:三合一表贴P7.62室内全彩显示屏一块,显示尺寸9.35m*3.00m;5050全彩表贴室外视频同步屏一块,显示尺寸4.224m*2.112m.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11月 10 日-2010年 11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3-3027074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 11月 29 日上午9:00时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 11 月 29 日8:00至9: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3 开标室

    八、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传真:0373-3066028

    九、监督电话:新乡市开发区财政局:0373-3539923    新乡市开发区监察室:0373-3539956

    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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