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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11-12 作者:pjtime资讯组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均可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GTB-QD2010003

    2、招标内容: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六楼会议室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更新旧设备,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维保服务,会议系统的集成和升级等。新购设备有:液晶升降屏12台、席位电脑12台、鹅颈话筒12只、高清投影机及背投软幕1套、会议现场音视频录像及存储。系统功能要求及具体技术指标等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上三年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曾有过相类似项目的业绩;

    (3)青岛市辖区外的供应商需在青岛市辖区内有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0年 11 月 11 日至 2010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到规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8楼。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00 元。采购人在收到款项后3日内寄出。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齐:

    1)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青岛市辖区外的供应商应提供在青岛地区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有效证件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上三年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曾有过相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2月 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8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18楼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本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刘延明   电话: 0532-83099543

    电子邮件: qdcourt@163.com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10年  11 月  3  日

    采购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邮编: 266071

    联系人:  王栋   电话: 0532-68895989 ; 15866872799  

    传真: 0532-68895988

    电子邮件:guoguanbid@sina.com

    开户名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账号:77080188000057948

    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0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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