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监视系统九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0-308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监视系统九期工程
3、招标内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监视系统九期工程的主要内容:1、新增15个路口、路段监视点;2、对监控中心进行改造:1)在八期工程已完成7个大队级分矩阵的基础上,增加分矩阵数量,缓解大队级分矩阵与主矩阵间图像调用存在的通道问题。本期在原有矩阵建构的基础上新增1套大队级分矩阵。新增后,形成1套支队级主矩阵,8套大队级分矩阵的规模;2)整合模拟、数字视频监控平台,在八期工程的基础上,开始将视频检测系统、电子警察系统接入数字监控平台,实现对闭路电视系统、视频检测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视频图像的综合管理,完善数字监控平台建设,实现数字视频资源共享。建立图像集中存储平台,优化图像存储质量;3)在支队现有的光纤资源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支队-大队-中队监视系统专用网络。并考虑建立与公安网交互。
具体包括:提供系统规划与设计、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培训、项目验收,并提供不少于1年7*24小时的系统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已取得国家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浙江省安全防范设计施工等级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财税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标书的投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7、领取标书:
(1)时间: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5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联系人:王舒吟,联系电话:0571-85085457,传真:0571-85085458;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邱淳风,联系电话:0571-87282341,传真:0571-87282333。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