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IT厂商在Web+TV的结合中占尽了先机,其实不然,仅有技术和产品,但没有生产能力和家电销售、服务渠道的IT厂商,在运作TV产品时大多只能OEM外包生产,在产品品质的可控性上不占优势,而且没有家电厂商既有的渠道优势,运作成本更高,运作经验不足。以IT厂商清华同方为例,2004年即涉足电视领域,当年曾豪言要在三年内跻身国内电视品牌前五强,但5年过去了,清华同方在国内平板电视市场的零售量份额仅为0.76%。同时,曾被清华同方寄予厚望的LED电视,其市场零售量占比仅为0.17%。 所以,IT厂商真正涉足TV产品会遇到不少现实的困难。
而从互联网 TV的产品构成上来看,IT厂商真正的优势在于软件和平台,对上游软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优势,尤其是Google和微软这两家平台供应商。可以预见的是,不远的将来,互联网电视必将形成几个标准的系统平台,Goolge TV,Win7,甚至Apple的IOS4,他们将在市场上共存。同时,还有各IT厂商自行开发的应用型互联网TV产品,整个市场必将异彩纷呈。未来在TV这个产品上搭载的增值服务,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为消费者带来良好的使用体验和更大的使用价值。
而电视厂商则因其已有的基础,今后仍将是TV领域的主流,尤其是视觉技术、硬件产品方面,比如LED、3D浪潮,无一不由电视厂商们主导和引领。但电视厂商们的短板是互联网、软件技术的不足,在这方面应积极与IT厂商们合作,顺应互联网TV平台的潮流,开发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 TV,而避免沦为专事生产的“富士康”。当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在很多地方,内容还是属于管制范畴,所以互联网电视还应结合内容供应商一起来开发。
未来的电视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电视机将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基本、最便捷的信息终端,这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