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德清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委托,就主机集群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QZFCG-2010-G2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小型机光纤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LED电子大屏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小型机、光储纤存设备、光纤交换机
|
4.0
|
台
|
71.43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LED电子大屏
|
1.0
|
台
|
4.5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C.本次标项一拟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本次标项二拟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D.本次拟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E.本次标项一拟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德清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0日 09:00
八、开标地点:德清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项1保证金:7000.0元
标项2保证金:450.0元
交付方式:以汇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等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德清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丰桥支行
银行账号:120528040900101412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C.经财税、社保部门确认的09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D.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项一)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F.已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证明。(以到达德清县招投标中心的保证金帐户为准,否则不接受报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1059、8068042
传真:0572-806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