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拟对广州市各级单位单次采购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共七类产品,采购金额小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实行快速采购,确定2010年02月份到2010年03月份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踊跃参与。
1 询价文件编号:GZIT2010-XJKSCG02;
2 项目名称:广州市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项目;
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01、A030201、A030209、A030208、A030202、A100403、A100401;
4 采购内容:
4.1 确定对广州市本级和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各级单位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共七类产品进行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
4.2 确定对番禺区各级单位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共七类产品进行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
4.3 确定对从化市各级单位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共七类产品进行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
4.4 确定对增城市各级单位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投影机、打印机、交换机、服务器共七类产品进行快速采购供应商资格;
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内容对应的相关区域;
6 项目工期要求:快速采购供应商必须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 对生产厂商及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7.1 对生产厂商的商务要求:生产厂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生产厂商。
7.2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应该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2.1 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7.2.2 供应商必须经所报价产品生产厂商授权。
8 生产厂商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快速采购产品信息、授权供应商信息以及相关产品服务承诺信息维护开始及截止时间:2010年1月7日8时30分至2010年1月11日17时,过期不予办理;
9 生产厂商2010年2月份到2010年3月份快速采购报价产品型号相关配置截图信息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10年1月7日8时30分至2010年1月11日17时,过期不予办理;
10 供应商提交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0年1月12日8时30分至2010年1月18日12时,过期不予办理;
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本级和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番禺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联系方法: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38201607
查询获取快速采购子项目文件事宜:020-38201607
查询采购结果:020-38201607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